輔料費是否算增值稅作為計稅城建和附加依據(jù)
老師,您好!上面的答疑我都看了,還有一點不明白,A卷煙廠的8000塊錢代墊的輔料費為什么不算增值稅,進(jìn)而作為計稅依據(jù)算城建和2個附加?
問題來源:

喬老師
2024-06-30 12:16:53 402人瀏覽
尊敬的學(xué)員,您好:
受托方收取的代墊的輔料費屬于加工費的一部分哈,也就是說總的加工費不僅包含加工費10000元本身,還包含代墊的輔料費哈,既然屬于加工費的一部分,那就代表這屬于提供加工勞務(wù)的情形,提供加工勞務(wù)確實是需要繳納增值稅的,繳納的增值稅也屬于受托方城建稅及附加的計稅(征)依據(jù)。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這部分加工勞務(wù)是受托方實實在在提供加工勞務(wù)應(yīng)納的增值稅的(應(yīng)是受托方自行申報納稅的),不是代收代繳的,咱第1小問問的是受托方(A卷煙廠)應(yīng)“代收代繳”的城建稅及附加,不是問受托方本身自己應(yīng)該繳納的城建稅及附加是多少,只有代收代繳的消費稅才涉及一并代收代繳城建稅及附加,所以這部分輔料、加工費不能計算在內(nèi),不能混淆哈~
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問歡迎繼續(xù)交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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