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甲公司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所得稅,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在2×20年5月30日完成。甲公司2×19年度財務報告批準報出前發(fā)生下列事項:(1)2×20年1月3日,法院終審判決甲公司賠償乙公司損失1200萬元,當日,賠款已經支付;甲公司在2×19年末已確認預計負債960萬元。(2)2×20年2月6日,收到購貨方因商品質量問題退回的商品,該商品銷售業(yè)務于2×19年11月發(fā)生,甲公司已確認收入6000萬元,結轉銷售成本4800萬元。(3)2×20年4月5日甲公司獲得的進一步證據表明2×19年度已確認的固定資產減值損失需要調整增加1200萬元。假設不考慮所得稅以外的其他因素,下列關于甲公司2×19年財務報表相關項目的調整,正確的有( ?。?。
正確答案:A,B,D
答案分析:
選項C,調整減少資產負債表“應交稅費”項目期末余額=[1200+(6000-4800)]×25%=600(萬元)。
參考教材P484;參考輕一P595
考查重點:本題重點考查的是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的具體會計處理。
解題方向:資產負債表日后發(fā)生的調整事項,涉及損益的事項,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調整完成后,應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的貸方或借方余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
本題關鍵點:訴訟判決支付的賠償款和銷售退回需要調整應交所得稅,補提的資產減值損失不需要調整應交所得稅,僅調整遞延所得稅。

王老師
2020-10-05 17:04:02 4358人瀏覽
因補提減值減少利潤,減少應納稅所得額,而計提的減值稅法不認可,要納稅調增應納稅所得額,所以總體并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不影響應交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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