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王老師
2024-08-02 19:04:42 2262人瀏覽
廣告費產生的差異是可抵扣暫時性差異,這是因為會計上當期確認了全部的廣告費用1000萬元,而稅法允許稅前扣除的部分是銷售收入的15%,即600萬元。在本期只可以扣除600,
這意味著在未來期間,超出的400萬元廣告費是可以在稅前抵扣的,因此形成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本期應納稅調增400萬元,是因為稅法當期只允許扣除600萬元,而會計上已經扣除了1000萬元,所以稅法和會計之間的差異導致本期應納稅所得額需要調增400萬元。這并不是說稅額減少了,而是指會計和稅法之間的差異導致應納稅所得額的增加。所以,是調增而不是調減。
每個努力學習的小天使都會有收獲的,加油!相關答疑
-
2024-09-24
-
2024-08-30
-
2024-08-29
-
2024-08-24
-
202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