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合同和勞動合同有什么區(qū)別
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在多個方面存在顯著差異,具體區(qū)別如下:
?主體資格不同?:勞動合同要求一方必須是勞動者(個人),另一方為用人單位(法人或組織);勞務合同則主體廣泛,可以是法人之間、自然人之間或兩者結合。?
法律關系不同?:勞動合同中勞動者需服從用人單位的管理(有從屬性);勞務合同雙方地位平等,無隸屬關系,僅基于服務提供和報酬支付。?
?風險承擔不同?:勞動合同中工作風險(如工傷)由用人單位承擔;勞務合同中風險主要由提供勞務者自行負責。?
報酬與福利不同?:勞動合同約定工資需遵守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必須繳納社保(如五險一金);勞務合同報酬靈活,雙方協(xié)商支付,一般不包含社?;蚍ǘǜ@?。?
?法律適用不同?:勞動合同受《勞動法》管轄,糾紛需先勞動仲裁再訴訟;勞務合同則受《民法典》調(diào)整,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合同解除方式不同?:勞動合同解除需提前通知或按法定程序,用人單位可能承擔賠償;勞務合同可隨時協(xié)商解除或按約定終止,無需提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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