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保金在職人數計算方法
來源:東奧會計在線責編:劉子玥2025-08-21 11:39:53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
計算公式如下:月在職職工平均人數=(月初在職職工人數+月末在職職工人數)÷2.年在職職工人數=月在職職工平均人數之和÷12.
注意:臨時用工和季節(jié)性用工也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以勞務派遣用工的,應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對用工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yè)的,由派遣單位和接受單位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協商一致后,將殘疾人數計入其中一方的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yè)人數和在職職工人數,不得重復計算。
推薦閱讀:
說明:因政策不斷變化,以上會計實操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以官方更新內容為準。
原創(chuàng)聲明:本文內容來源于東奧會計在線會計實操教研團隊整理,轉載侵權,請勿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