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函有幾種方式
銀行保函有多種分類方式,根據(jù)開立方式、擔保方式和用途等不同,具體如下:
按開立方式分類:
直接開函:銀行應申請人要求,直接向受益人出具保函。適用于銀行與受益人有直接業(yè)務往來,且對受益人的信用狀況較為了解的情況。
轉開保函:當受益人所在國與申請人所在國距離較遠或其他原因?qū)е轮苯娱_函不便時,申請人銀行會要求受益人所在地的一家銀行作為轉開行,由申請人銀行先將款項或反擔保提供給轉開行,轉開行再根據(jù)指示向受益人出具保函。
背對背保函:在國際業(yè)務中,中間商為了避免暴露自身與實際交易方的關系等情況,要求銀行以原保函為基礎,向新的受益人開立背對背保函。原保函的受益人為中間商,背對背保函的受益人為實際交易中的另一方。
憑索即付保函:銀行在保函中承諾,只要受益人提交符合保函規(guī)定的書面索賠要求及證明文件,銀行即應立即付款,而無需調(diào)查基礎交易的實際履行情況。
按擔保方式分類:
見索即付保函:只要保函受益人提出索賠要求,擔保人即應立即支付約定的款項,而無需對基礎交易進行實質(zhì)性審查。這種方式對受益人最為有利,能快速獲得賠償。
有條件保函:是以基礎交易的履行情況為前提的,只有當受益人證明被擔保人未履行約定的義務時,擔保人才會進行賠付。擔保人會對基礎交易進行一定的審查和核實。
間接保函:由另一銀行或金融機構作為反擔保人,對擔保人進行擔保,當受益人索賠時,反擔保人先向擔保人承擔責任,然后由擔保人再向受益人支付款項。這種方式能在一定程度上分散風險。
現(xiàn)金保函:擔保人以現(xiàn)金形式提供擔保,將一定金額的現(xiàn)金存入指定賬戶或交由受益人保管,在受益人索賠時,直接從該現(xiàn)金賬戶中支付款項。
按用途分類:
融資性保函:是指銀行為申請人融資行為承擔還款擔保責任的保函,主要包括借款保函、融資租賃保函、以現(xiàn)匯償還的補償貿(mào)易保函等。
非融資性保函:是指銀行應申請企業(yè)的要求,以向相關受益人出具保函的形式對申請企業(yè)的非融資性義務履行提供擔保責任的業(yè)務,包括投標保函、預付款保函、履約保函、質(zhì)量 / 維修保函、留置金保函、付款保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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