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2025年中級會計《經(jīng)濟法》法條




你要暗自努力,然后驚艷所有人。2025年中級會計備考進行中,下面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整理了2025年中級會計《經(jīng)濟法》“代理”相關法條,一起來記憶吧!
—— 代理 ——
【專題】 | 其他必備法條 |
1.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事項違法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未作反對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2024年)
2.沒有代理權而以代理人名義在票據(jù)上簽章的,應當由簽章人承擔票據(jù)責任。(2024年)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經(jīng)濟法》法條匯總由東奧教研團隊提供。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zhuǎn)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