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兼營行為
來源:東奧會計在線責編:劉子玥2025-07-24 16:23:43
經營過程中,既包括銷售貨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又包括銷售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的行為,適用不同稅率或征收率,屬于兼營行為。。
納稅人兼營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稅率。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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