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減少注冊資本
精選回答
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金的程序
股東大會作出減資的決議,并相應對章程進行修改,必須經(jīng)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同時,對于減資,公司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
股東會決議,其內(nèi)容大致有:減資后的公司注冊資本。減資后的股東權益、債權人利益的安排。有關修改章程的事項。股東出資及其比例的變化等。
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chǎn)負債表及財產(chǎn)清單。
通知或公告?zhèn)鶛嗳?。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nèi)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nèi)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nèi),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公司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
辦理減資登記手續(xù)。自登記之日起,減資生效。
公司減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七條
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chǎn)負債表及財產(chǎn)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nèi)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nèi)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nèi),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一百七十八條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注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注冊資本發(fā)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一百七十九條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注冊資本
注冊資本也叫法定資本,是公司制企業(yè)章程規(guī)定的全體股東或發(fā)起人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本總額,并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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