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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進出口稅收文 號:財關稅〔2025〕13號頒發(fā)日期:2025-07-23
地 區(qū):海南行 業(yè):全行業(yè)時效性:有效
海南省人民政府,財政部海南監(jiān)管局,海口海關,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
為穩(wěn)步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經國務院同意,現(xiàn)將《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貨物進出“一線”、“二線”及在島內流通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5〕12號)中進口征稅商品目錄有關規(guī)定通知如下:
一、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口征稅商品目錄包括以下貨物:
(一)進口征稅商品清單內貨物,見附件。
(二)實施貿易救濟措施的貨物。
二、在全面評估、具備條件后,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會同有關部門結合相關稅制改革、海南省實際需要和監(jiān)管條件等,及時對進口征稅商品目錄進行調整。
三、本通知自海南自由貿易港封關運作之日起施行。
附件: 進口征稅商品清單
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