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車輛購置稅文 號: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7號頒發(fā)日期:2019-08-16
地 區(qū):全國行 業(yè):全行業(yè)時效性:有效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廢止〈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jīng)2019年6月24日國家稅務總局2019年度第2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xiàn)予公布。
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
2019年7月1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廢止《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的決定
?? 根據(jù)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國家稅務總局決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廢止《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3號公布,第38號、第44號修改)。